1、甲方:乙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翔安区马巷中学新校区土石方工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3、甲方位于xxx区,用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约130000立方米。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xxxx设计院设计的场地竖向设计图纸进行挖填和分层压实施工,除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并压实外,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并压实。
4、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5、工期: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5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6、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