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不是什么稀奇事
一般情况下
在离婚初期都会选择协议离婚
一旦协商不成才会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
本期《家事微课堂》
主要谈谈协议离婚中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
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那么
签订了离婚协议就意味着万事大吉
没有任何纠纷和后患了吗?
今天
我们先谈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还有执行力问题
先看看下面这个离婚协议书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李某某,男,满族,1980年1月14日生,身份证号码:2203xxxxxxxxx.现住址:长春市宽城区xxxxxxxxxx组。
女方:王某某,女,汉族,1980年7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21xxxxxxxxxx.住址:长春市宽城区xxxxxxxxxx组。
男女双方于2004年6月19日 经xxxx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xxx,现年十四周岁。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由于夫妻共同财产种类复杂,故经夫妻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儿子xxx归女方,男方承担抚养费每月30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每月以转账方式存入女方指定账户。
三、女方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下列资产:女方名下存款现金人民币归女方所有;住宅两套(房屋所有权人xxx,坐落于宽城区亚泰北大街xxx号房屋,登记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建筑面积99.02平方米,丘(地)号xxxxxx.房产证号20xxxxxx;坐落于xxxxxxxx房及车位)归女方所有;轿车一辆(车牌号码为吉axxxxx马自达轿车一台),过户手续办理及现金给付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
四、男方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下列资产:轿车一辆(车牌号码为吉axxxxxxx,丰田轿车一台),过户手续办理时间2019年3月16日;
五、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外债。
男女双方均认可以上列出的财产明细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该财产分割是在充分考虑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达成以上协议内容。故,男女双方均应当信守本协议内容,不得对以上财产问题另行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2019年3月5日
从上面的离婚协议书中我们看到
夫妻双方对于
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
都已经进行了约定
看似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
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以后
双方也办理了离婚证
可是其中一方
不履行该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律师支招
下面
本期嘉宾律师就会告诉你
怎么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1、对于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2、签署明确的财产转移合同,例如:借条、欠据、房屋转让手续,保障离婚协议书约定的财产可以合法转移给付;
3、一年之内,就离婚财产分配有异议或者发现对方有隐匿的财产,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
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
对方应该怎么办呢
请看嘉宾律师给我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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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律师
陆 玮 昱
吉林邦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长春市巾帼法律顾问团成员
律师分析及法律依据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可以强制执行吗
需要注意的是
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于强制执行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或者不作为一定的行为。
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等,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
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如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有效协议、合同等。
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提醒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
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
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备案于民政局才有效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公证后效力更强
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
法院支持公证过的
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现实中,因为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前没有搞清楚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因而虽然签订了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因为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无效。
离婚并不是小事
不要以为签署了协议就万事大吉
在现今社会中离婚涉及的财产数额巨大
切不可小视
在婚姻破裂的同时
信任恐怕也缩水了
婚姻
是人一生最重要的决定
尤其对女人来说
更像是一场赌博
所以
希望男人们都别违心地娶
女人们也别将就着嫁
愿每个小伙伴
都能有一段和谐美满的婚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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