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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8/30 2:56:46发布127次查看
兴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开展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关于开展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和晋财监〔2019〕28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原则
(一)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
(二)治理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专项治理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扶贫办、银监办、林业局、农机局、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管理局、医保局、联合进行,先组织乡镇一级自查,再进行县级全面检查、调研摸底。根据乡镇检查情况和摸底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规范管理。
二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对“一卡通”的规范模式,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
三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享有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多管齐下,注重实效。财政部门的检查与资金主管部门的清查、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同步开展。对“一卡通”体制机制问题,各业务部门及时研究会商,完善顶层设计,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治理起草、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和重点检查的组织实施以及问题处理、数据汇总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办、林业局、农机局、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管理局、医保局等)负责对本乡镇、本行业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清查,摸清资金项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办卡情况和发放情况等,建立政策台账、资金台账和基础数据库,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乡村公示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并提出资金项目归并整合意见建议。
县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有关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向审计机关及时提供完整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金融机构优化服务、认真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放环节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从2019年7月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专项治理会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调研摸底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自查。
(1)自查阶段(7月20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开展广泛的到村到户“拉网式”清查,自查面要求达到100%。
(2)自纠阶段(7月25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各乡镇应当于7月25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检查统计表(附件1、2、3、5、6)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县财政局会计监察股。
2.有关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办、林业局、农机局、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管理局、医保局等)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县级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和《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自查自纠明细表》(见附件3),并于7月25日前将摸底调研报告、摸底统计表等纸质版、电子版报县财政局会计监察股。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县财政局会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查情况进行全面重点检查,至少抽查50%的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0%的村,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财政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应当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财政局请示汇报,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整改规范阶段(8月1日至9月31日)
县财政局10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汇总情况反馈相关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扶贫办、银监办、林业局、农机局、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管理局、医保局将根据治理情况,及时研究会商,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卡通”专项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客观需要。为保证专项治理见到实效,政府成立领导组,组长由张新春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长张建平、扶贫办主任白永兵担任,成员单位由审计局、林业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局、人社局、银监办、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管理局、医保局等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会计监察股,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分别指定专门股室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主动协调部署工作,及时研究重要问题,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任务分解落实,根据统一的工作方案,突出治理重点,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治理成效。
(二)注重协调配合,全面“拉网”清查
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县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主管部门,一年一次“拉网”清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围绕“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摸清“人、卡、钱”,进行“拉网式”清查。
(三)强力宣传发动,发挥震慑作用
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全方位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形成舆论氛围。具体做法: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财政、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乡镇、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一卡通”专项治理,建立各类管理台账和数据库。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要认真研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防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核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直达。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鼓励代理银行提供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资金管理、发放、使用全过程动态监控。
专项治理结束后,拟出台“一卡通”管理办法。
附件:1. 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
2. 年 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自查统计表
3. 年 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自查自纠明细表
4. 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5. 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明细表
6.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县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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